□ 李昕玮
一、黔东南苗族民族文化特征的影响
苗族具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飞歌、芦笙舞等民间艺术和招龙、吃鼓藏等民俗风情多样,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苗族形成了以原始宗教信仰为核心的精神文化,和在原始宗教信仰基础上形成的包括榔规、禁忌等在内的习惯法和社会组织形式,对苗族人民的道德规范、民间习惯法等造成了明显影响,同时也形成了黔东南苗族地区廉洁文化资源的基础。
“苗族文化博大精深,特征鲜明,不仅是苗族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对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苗族在漫长的历史演变和迁徙过程中,形成了以服饰和建筑艺术为代表的丰富的物质文化;以议榔、鼓社、寨老等为代表的民间社会制度文化;以原始宗教信仰为核心的精神文化。具备了崇敬自然、崇尚平等、互利协作等文化内涵,形成了吊脚楼建筑、古歌、议榔、银饰艺术等丰富多样的文化载体,使苗族文化深深根植于苗族人民的生活当中,形成了具有苗族文化特点的民间习惯法和社会组织形式,以及族群道德规范。
历史上苗族地区长期处于历代中央王朝所推行的治理制度和苗族民间制度文化并存的结构之下。历代中央王朝从未中断对苗族地区实施治理,与此同时苗族地区自身的鼓社、议榔等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与中央王朝治理体系并行不悖,共同运行,相互渗透依托,使苗族地区社会治理结构中呈现出明显的二元性特点。在这种二元性结构之下,鼓社、议榔、寨老等苗族传统社会治理结构得以保存下来,基本能够流传至今,成为苗族社会治理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同时中央王朝治理过程中,廉洁奉公等中原传统精神文化也流传进入苗族地区,成为了苗族社会治理文化中的重要部分。
苗族信仰主要由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组成,在此信仰的影响之下,苗族人普遍形成了尊崇自然、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崇尚平等的精神文化现象。而议榔等社会组织制度则将传统民间习惯法同自然、祖先等崇拜联系起来,通过禁忌等方式约束族人,形成了较强的行为规范和约束力。如包括黔东南在内的苗族地区的榔约中普遍都有禁止偷盗的内容,如若违反,不仅根据榔约要遭到财产赔偿、请全寨吃酒席等物质惩罚,更重要的是,刻在石碑上的榔约和苗族传统信仰中的“石崇拜”联系起来。
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需要具有传承性和群众性,在黔东南州的苗族聚居地区,传统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已经根植于苗族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中,也对青年一代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需要充分挖掘和发扬苗族廉洁文化的丰富内涵,发扬其维护社会礼俗和道德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苗族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将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廉洁文化建设的核心,思想道德建设是重要内容,提出破除潜规则,强化“明规则”,光明磊落,公道正派等等要求,并认为良好的家风是塑造良好社会风气,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从这一角度而言,黔东南作为主要的苗族聚居区,从议榔、寨老等社会组织形式和榔约等习惯法所组成的民族文化中能够提炼吸收的优秀传统文化因素,为民族地区廉洁文化建设添砖加瓦。
1.公道与正派。苗族社会十分重视处事公道和为人正派,这是社会治理权威的重要来源,无论是榔头还是寨老,成为榔头或者寨老的标准便是为人是否正派、处事是否公道,而财富多少和社会地位高低则完全不在考虑范围。以寨老为例,寨老是苗族传统社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鼓社演变到榔约,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继续演变后的产物,在日常村寨管理、执行古规古约中起到重要作用。寨老制度实际上是自然形成的,并无特别的选举仪式。成为寨老需要满足几项条件:德高望重、办事公平、正直公道、热心助人、能言善辩,并且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年龄、性别、职业等并无特别要求。在苗寨中,一个人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群众在出现争端、需要有人处理时,自然会寻求此人的帮助和调停,并以其的评判为标准。久而久之,此人自然便成为了寨中的寨老。寨老不经特别仪式选举产生,没有办事机构,不收取报酬,没有任职期限,唯一的条件是能否保持声望,能够服众。如果一名寨老处事公道,为人正直,能力较强,声名远播,则会得到村寨甚至周边村寨的一致拥护,会在定期举行的议榔大会上被选为榔头,权威得以进一步扩大。由此可以看出,苗族社会十分重视公正和公平。因此,“公道”和“正派”是苗族人评判一名社会权威人物的主要标准,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掌握权力的人不得不考虑到名声,秉持公道的处事原则,逐渐成为其为人处事的首要准则。而这一原则对于现今廉洁文化建设而言也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党上下,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法规纪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无疑,苗族文化中对寨老和榔头的“公道”要求,也符合当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要求。
2.崇尚平等。苗族人民十分崇尚平等观念,在鼓社、议榔、寨老等苗族传统社会组织和管理制度中,能够发现所有宗族、氏族、村寨成员都有资格参与内部议事,共同选举榔头等村寨管理者。同时,管理者和普通群众之间并无地位上的明显差异,没有强制性的权力,更不可以凭借榔头等管理者的身份为自己牟利,管理者权威的来源是民众对其为人处事的信服程度。同时,各个鼓社、榔头等组织之间也是平等的关系,没有相互统属。苗族制度文化中的这一特点体现了极强的平等色彩,使苗族群众呈现出等级和阶层意识单薄、崇尚平等的意识特点,而这一意识特点至今仍在黔东南苗族群众中普遍存在。
作为苗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黔东南苗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组织形式保存较为完整,其中的优良因素给黔东南苗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很好作用。比如在黔东南雷山等县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寨老、榔约等传统组织和民族习惯法的作用,参与基层治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在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中,通过传统风俗和传统社会组织形式能够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在群众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党员中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和政治风气。
(作者单位:凯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