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雪慧) 近年来,榕江县始终坚持把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准”、“管”、“用”上精准发力,按需兜底安置困难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水平有保障,奏响乡村振兴“交响曲”。
抓好着力点,在“准”字上下好功夫。坚持“因需定岗、科学合理、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当前人居环境整治需求、乡村治理需求和困难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相结合,并严格经过个人申请、村级把关、乡级审批、公示公开、签订协议等程序。同时,在岗位设定和人员配置上,坚持托底安置脱贫户、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按照“乡镇聘乡镇管、村级用”的流程,由乡村摸清底数、申报岗位,乡(镇)政府每年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务工协议》,做到人员与岗位的精准匹配。
抓住关键点,在“管”字上做足文章。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指导乡村两级制定公益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考核,由各村委会按月考勤,并分季度、年终进行考核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因工作履职不到位以及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设空岗、顶岗、替岗、人岗分离等不符合政策问题开展督查,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性。今年以来,共优化调整公益性岗位162人,确保人尽其用、岗尽其责。
抓实落脚点,在“用”字上频出成效。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用人原则,由村“两委”以村为单位,根据工作需求,打破岗位界限,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督促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又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等工作,同时当好村务“监督员”、政策“宣传员”、民情“信息员”,让公益性岗位成为乡村振兴的“好帮手”。截至目前,共开发保洁员、护路员、护水员和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13107个,有效安置就近就地就业13107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446.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