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09月27日

构建村企“利益共同体” 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群众增收

□ 杨雪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群众增收是关键。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构建村企共建模式顺应时代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群众增收,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基层党建引领,推动实现“村村有企业”。做大做强乡村特色产业需要企业的不断牵引,当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村企共建模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农民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然而,组织振兴是领导好、组织好乡村振兴的根本性保障和制度性保障,只有建强组织,为乡村引进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才能实现“村村有企业”目标。因此,乡村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进有实力、有技术的龙头企业到村,有效发挥企业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一村一产业一企业”或“一村多产业多企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有效形成“种、产、供、销”一体化发展链条,发挥企业在乡村经济发展中联农、带农的能动作用,推动村企、产企共建共融,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群众增收。

坚持构建利益共同体,推动实现“户户是股东”。构建紧密型农业产业化命运共同体,不仅是新时代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核心动力,而且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村级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村民之间的联结,核心就是利益,要构建一个“利益共同体”,既让龙头企业有赚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收获,又让广大村民收益实现最大化,切实破解“村民忙了好一阵子,却赚不到多少票子”的突出问题。乡村要用好用活“三变”改革经验,全面优化组织管理模式,加快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的能动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建立完善利益链条,通过利益联结、入股分红,抱团实现“户户是股东”目标。

坚持优先稳岗就业,推动实现“人人能就业”。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就业优先战略扎实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意义重大。就业是民生之本,乡村要坚持把解决村内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作为群众持续增收的重点,要根据年龄、技能、文化等进行就业岗位分层分类搭配,确保群众能就业、不失业、收入稳。要健全完善就业政策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群众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乡村知识青年群体通过家门口创业优先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一批;青壮年外出务工就业带动群众转移就业一批;对无法外出、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统筹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就业。通过精准落实就业政策、高效推送就业信息等,创新实现“人人能就业”目标。

坚持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实现“家家可增收”。农民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前,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力量薄弱,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已经成为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制约因素。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农村青年人不断向城镇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和村庄“空心化”趋势日益严重。要全面振兴乡村,就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整合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同时,要激励更多优秀的城市人才下乡创业,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加强驻村干部、农村干部、农民和新型主体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利益联结驱动、稳岗就业带动、帮扶措施联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构建起群众增收致富的“四梁八柱”,强化易地搬迁等特殊领域的后续扶持,抢抓东西部协作帮扶机遇,深化产业合作、市场衔接、人才交流、劳务协作等民生帮扶,千方百计覆盖实现“家家可增收”目标。

(作者单位: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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