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仕海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为“非遗”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激发了“非遗”的生机和活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我州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1项3处;国家级非遗56项78处,位居全国同级地州市前列;省级非遗218项307处,位居全省第一;州级非遗329项417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48人、省级170人、州级394人。据统计,2023年1-6月份,全州共接待游客3824.38万人次,同比增长13.1%,人均花费1013.99元(全省第4),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28.1%(全省第3),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速16.4%;旅游综合收入404.19亿元,同比增长22.2%。这些成绩的取得,“非遗”旅游在全州旅游中占据很大的比重。
文化和旅游部于2023年2月17日印发了《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对如何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2023〕2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州“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结合实际调研,建议如下:
一、编辑出版“非遗”书籍,讲好黔东南故事
1984年初,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联合印发《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编辑和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同年12月,我州民间文学三套集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州各县(市)州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至20世纪90年代初,我州内部编印完成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有黄平、镇远、岑巩、三穗、丹寨、黎平、剑河、台江、施秉、锦屏10个县,完成民间故事集成的有凯里市,完成歌谣集成的有从江县。我州“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完成名列全省第三。遗憾的是,前辈们历经千辛万苦、踏遍千山万水抢救得来的这些非常珍贵的“非遗”成果,零散保存在有关单位和个人手中,至今没有成套公开出版。为此,建议州文联、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民宗委组织专家将这些内部资料整理公开出版,让游客了解黔东南“非遗”,讲好黔东南故事。
二、在旅游景区、旅游酒店设置售卖我州“非遗”书籍专柜,提升黔东南的影响力
在调研中,我观察到,西江景区的新华书店内的书非常少,满屋都是百货,只有两排是书,与新华书店的牌子名不符实。实际上,雷山本土作者、雷山籍作者撰写的“非遗”书籍是非常多。以我州“非遗”为研究对象、书写对象的书籍也非常多。建议在西江、肇兴、镇远等经典景区、旅游酒店设置售卖“非遗”书籍专柜,对宣传黔东南,提升黔东南的影响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发挥民办研究机构智力作用,推动“非遗”与文旅融合发展
雷山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是民办研究机构,该院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对雷山苗族文化挖掘、整理与研究;苗族文化传承、传播与保护;苗族文化产学研一体化开发与研究;苗族文化与旅游研究;苗族文化培训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并且与雷山县各部门合作也非常好,共同开展不少活动,对推动雷山县文旅融合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该院组织院内专家、高校学者和研究人员撰写的《西江模式: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十年发展报告(2008-2018)》,以2008年至2018年为时间主线,通过历时变化与现时状况的参照比较,对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经营管理、品牌塑造、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扶贫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显著的决策影响、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但是,有些民办研究机构在发挥专家智力优势,为当地经济社会服务还不够。比如,成立于2013年,设在台江县施洞镇的贵州河湾苗学研究院,是一家将学术研究与产业开发创新融合民办研究机构,致力于苗族文化研究、传承、保护,推动苗族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该院有不少在国际、国内苗学研究方面很有影响的专家,院内还设有博物馆、图书室等。但是,知道贵州河湾苗学研究院的不多。为此,建议台江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该院沟通对接,开展合作,发挥该院专家智力优势,在推动台江“非遗”与文旅融合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四、在旅游中不当利用“非遗”造成不良影响的,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村BA”“村超”这两项“村级赛事”之所以火爆出圈、万众瞩目。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原因之一是开赛热场、中场表演、赛后狂欢的“非遗”展示,吸引了外地的游客。但是,有些现象我们不得忽视。如,刷抖音的可能都看到,“村BA”“村超”的“非遗”展示活动上,有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人,被称为“苗圣”。“圣”指的是:“最崇高的,最庄严的”“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孔子为什么被称为“圣人”?因为孔子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孔子的被誉为“东方哲学的巨人”,孔子的思想也对全世界产生了影响。把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人称为“苗圣”,这是在旅游中不当利用“非遗”的行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作者单位:黔东南州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