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3年11月04日

罚!车辆违停高速路 驾驶员无证驾驶

本报讯 (记者 龙炳燕 通讯员 杨显 罗祥佶) 10月30日上午10点,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巡逻民警在辖区厦蓉高速开展日常巡逻管控时,看到一辆小汽车停在应急道上,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巡逻民警上前帮忙时,核查后发现,驾驶人竟还是无证驾驶。

民警经询问了解到,驾驶人王某某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打不着火了,民警立刻联系应急部门表示需要拖车。随后,民警告诉驾驶人在高速公路紧急情况下停车,需要在后方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白天150米以上,夜间200米以上,以警示后方来车。

在民警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驾驶人杨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王某某坦白其在东莞新买的车,驾照被扣后还没有去学科目一,就想开车到都匀办理相关手续。经民警再次核实,驾驶人王某某仅持有E照,且处于暂扣吊销状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民警针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带其回大队营房依法对其作处罚,应急部门将故障车辆平安拖离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醒,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因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应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以上放置危险警告标志,人员马上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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