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我局在贵州省丹寨县厦蓉高速天星桥服务区查获车牌号为浙CJ172X豪沃牌轻型仓栅式货车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烟叶5437.25公斤。立案后移送公安侦办未起诉,2023年10月21日公安将该案移送我局处理。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州省三穗县烟草专卖局(地址:贵州省三穗县文笔街道公园路,联系人:张美亮,联系电话:0855-452371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三穗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