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军: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与被执行人魏兴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魏兴军名下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春晖大道5号麟龙·畔山华庭10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黔(2021)凯里市不动产权第0001091号,建筑面积:147.53平方米】进行了价值评估,被执行人魏兴军下落不明、联系不上,现依法向你送达由贵州桑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黔桑立房鉴字【2023】第1113号涉执房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执行裁定书、网拍告知书,魏兴军名下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春晖大道5号麟龙·畔山华庭10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市场价值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壹仟伍佰肆拾肆元整(¥621,544.00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执行裁定书、网拍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