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1月05日

多方合力遏制“网红特权”歪风

○ 高畅

“我是网红,我师弟是‘垫底辣孩’,他1000多万粉丝,我280万粉丝。航班延误了5个小时,我要求航空公司给我特殊照顾。”近日,一男子因不满航班延误,亮出自己网红的身份,指责空姐、质问机长名字,之后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维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以网红身份要求给予特殊照顾,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让不少网友“惊掉了下巴”,也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是谁在助长“网红特权”这种歪风邪气?(1月3日《法治日报》)

面对航班延误,乘客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前提是运用合法合理的途径进行维权。报道中,该男子亮出网红身份并且要求特殊照顾的行为,显然有违社会道德规范。如果这种现象不尽快得到遏制,势必会诱导更多人拼命想成为网红,享受“网红特权”。

网红是通过网络获得广泛关注并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人,其在网上发布的视频和做出的行为都会被迅速传播。许多网红借助自身影响力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健康的社会风气。

但是,还有部分网红自认为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就是拥有特权或高人一等,凭借网红身份肆意谋取特权和优待,漠视道德和法律。而一些粉丝对网红不良行为的惯宠以及部分平台对网红监管不力,更是助长了“网红特权”的歪风邪气。

事实上,网红身份不能赋予任何人试探法律的权利,以及索取特权的机会。“网红特权”的歪风邪气如果不能及时遏制,任由其传播可能会导致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网红身份,效仿网红谋求特权,甚至做出一些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的事情。

遏制住“网红特权”这股歪风邪气需要网红、网络平台、有关部门多方合力。网红应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培养正确价值观。网络平台应加强对网红行为的监管和引导。有关部门要为网络主播划出“红线”,筑牢职业化制度保障,在《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法律规章的落实下,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管与规范、自律与他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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