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正清) “您好!我们是县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经检查,你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之规定,现要求你对墙外占道经营的鞋类进行整改,请将房外的货物清理入店经营……”近日,从江县综合执法局二中队队员罗洪在执法检查中委婉地对经营户说。
2023年以来,从江县综合执法局3个市容中队针对部分经营者超墙经营时有发生等现象,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并践行住建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加大对县城北上片区、老城区、南下片区三个区域经营户外墙占道的服务与管理,使超墙经营商户主动配合管理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该县综合执法局累计劝导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流动摊贩摊点11800余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912份。
从江县综合执法局一中队中队长吴位源告诉笔者,在以往的整治行动中,对违规经营者都是依法暂扣兜售物品及经营器具,不少经营者对此表示抗拒,整治的效果也不太好。为此,市容中队从2023年开始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方式,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学校等周边区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进行重点整治,在各片区设立规范经营点,结合城区实际,科学划定门前的区域范围践行“721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