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2月20日

从江县:

“三举措”确保优抚政策高效落实

本报讯 (通讯员 鲁畅 吴先红) 为切实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优抚补助资金,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三举措”确保各类资金精准发放,高效贯彻落实国家优抚政策。

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每年坚持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对辖区内优抚对象的年度确认工作,精准掌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真实情况和动态。定期与公安、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进行信息比对,每月与乡镇(街道)核实新增人员、自然减员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况。同时,及时将优抚对象的各项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和完善数据库信息,确保系统数据和实际情况的绝对一致,并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政策宣传全员知晓。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推送各类优抚政策,利用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使抚恤政策公开化、透明化。同时,严格落实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常态化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党旗领航·崇军服务进家门”集中大走访、“崇军学堂”、院坝会、“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上门确认、上门代办等优抚具体业务,确保宣传解释办理全覆盖、政策知晓率100%,切实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获得感成色更足。

资金兑现精准及时。从江县始终将抚恤优待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穷县不穷兵”优先解决兑现各类优抚资金。充分利用常态化联系服务走访、电话随访、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核实的方式对优抚对象进行生存认证,并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5日前将核实情况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工作的同志,10日前由负责优抚工作的同志负责造册交到县财政局,15日前完成各类补贴金的兑现发放。另外,坚决做到“退役军人部门核报、财政部门核拨、金融机构代发”,优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联动机制,督促优抚资金按时兑现。还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采取乡镇(街道)自查、县级随机选择优抚对象名单进行抽查的办法,详细了解相关资金发放兑现情况,确保资金真正惠及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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