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邰书坤) 近年来,施秉县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督促整改落实、推进建章立制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2023年以来,巡察反馈问题418个,督促问题整改409个,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8个。
盯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实行“集中反馈+双反馈”。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集中反馈,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双反馈,在反馈和移交问题的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发放工作提示,明确整改事项及要求。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被巡察单位明确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分别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敲重锤,督促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
为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建立“四方”会商会审工作机制,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开展联合审核,确保整改不变形、不走样。县纪委监委紧盯整改责任落实、问题销号等,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建立整改台账跟踪销号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对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多发性、反复性问题进行追溯、复盘和总结,对超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反馈问题及时销号、清仓见底。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能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会商研判、快查快处。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典型性问题,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权力运行风险和制度机制漏洞,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源头提高整改质量,让整改成果真正起到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