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2月25日

“消费促进年”使经济发展存持久动力

○ 胡建兵

日前,商务部将2024年定为“消费促进年”。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近日表示,商务部将坚持“政策和活动”双轮驱动,办好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2月15日光明网)

“消费促进年”不是短期措施,而是着眼长远。近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以消费为主导的内需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消费促进年”符合消费新趋势新特征和新要求。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密切配合,托举消费走出一条绿色之路。“消费促进年”并不意味着铺张浪费、奢靡好逸。勤俭节约、克己修身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得在“消费促进年”上得到彰显与诠释。当下,民众高品质、多样化、多元化消费需求特征明显。吃穿住用行等领域分层次、多样性绿色消费需求正在逐步形成。消费业态不断创新,利用各类新技术,拓宽“互联网+”服务渠道,推动产品和服务“联网”“上云”。

“消费促进年”必须破解消费领域的制约因素。我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巩固,但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要增强国内有效供给能力,使供给体系与民众需求体系形成高效匹配。完善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更为严格的市场秩序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各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标准体系,尽快恢复因前期受疫情影响而走弱的民众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倒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服务质量,筑起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

“消费促进年”必须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腰包”鼓了,消费才有动力。各地要因群施策,通过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和农民培训等方式,增加农民经营性和非农就业性收入。拓展金融产品投资渠道,促进居民储蓄资金转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和“稳定器”,“消费促进年”有助激活经济“一池春水”。“消费促进年”让中国亿万级别的消费潜能市场,释放更为澎湃强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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