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邰书坤) 近年来,施秉县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建立由“纪检、组织、宣传、巡察”组成的“四方会审”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整改报告过程审核,帮助被巡察单位找准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县委第3轮、第4轮巡察反馈问题418个,推动问题整改412个。
为进一步提升整合监督力量,县委巡察办制发全县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协作制度,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为会商会审主体,从工作要求、内容范围、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全面审核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县委组织部重点审核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县委宣传部负责审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联合审核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把好巡察整改质量关口。2023年以来,联合会审整改情况报告17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169条。
为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县委巡察办从反馈意见公开、整改组织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公开、整改效果评估等五个方面具体要求向被巡察单位派单的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组派单,着重从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等方面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等,并制发全县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指引,绘制整改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去年以来,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工作提示21份,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组发出工作提示8份。
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时限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回访督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跟进监督抓实整改,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同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建立县直部门建章立制、乡镇抓实整改、村级抓好落实的分层分级一体推进机制。2023年以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印发工作提醒函1份,主动约谈11人次,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制度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