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林翠香) 3月27日,贵州省河湖中心通过采用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式,对审批许可的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3个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即X830县道剑河锡绣大桥,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涉河人行吊桥、连廊及红军渡广场,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清水江特大桥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组要求,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达到安全度汛条件;确需跨汛期施工的项目,要组织编制施工度汛方案,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完善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设备;对汛期前能完工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对影响河道行洪的施工便桥、施工平台等影响河道行洪和防汛道路畅通的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到位。
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剑河县水务局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切实推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