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勇 刘东鸣) “姜哥,这些文书都是你家的宝贝,流传下来这么多,实属不易,你一定要好好保存。”4月2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十余人走进平略镇平敖村,化身宣传员入户查看文书原貌、村头寨尾发放宣传资料……一场锦屏文书司法保护宣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我家这些契约文书都是经过十多代人保存下来的,原先遭遇过火灾,就只剩下这些了,后来我们就用香樟树做的这个木箱子来装,可以防虫,现在还给它上了锁。”平敖村村民姜泽照从楼上搬下来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匣子,他小心翼翼将里面160余份泛黄的契约文书整齐地摆放在地上,向前来的一行人讲述起他家文书保存经历。锦屏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认真聆听了其文书的来历及蕴含的故事,并详细查看保存的文书内容,了解文书的意义,还现场叮嘱他,一定要好好保存文书。
锦屏文书是贵州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人民创造和保藏的一种民间文献遗产,主要包括山林经营和木材贸易方面的民间契约和交易记录。锦屏文书作为中国现今保存完整、系统、集中的历史文献和珍贵民间文书之一,是研究古近代贵州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进步的珍贵历史文献。因贵州省锦屏县最早开始文书的抢救以及保护工作而得名,2010年2月锦屏文书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午后的平敖村风和日丽,在平敖村活动广场,村民们早早来到现场等待,一场锦屏文书司法保护宣讲活动正开展。法院干警及镇村干部结合锦屏文书的特点,就文书如何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讲授,现场还发放了《锦屏县人民法院锦屏文书保护倡议书》《锦屏县人民法院司法保护令》。
“今天我们组织了干警到平敖村开展锦屏文书司法保护活动,到群众家中查看了锦屏文书的原貌,向群众讲解保护锦屏文书的重要意义,并发出了首份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先锋介绍道。“下一步,锦屏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私自出卖或者转让、倒卖锦屏文书等行为,筑牢锦屏文书保护司法屏障,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