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潘嘉懿 何宣杰) 今年是“十年禁渔”的第四个年头,丹寨县切实扛牢“守护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持续开展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稳定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确保“禁渔令”落地落实。
近段时间,在丹寨境内长江流域清水江流域城江河段,总能看见丹寨县行政执法人员巡逻的身影。在巡察过程中遇到“可疑船只”以及垂钓者,执法人员会主动招呼,靠前查看,并进一步宣传“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把监督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丹寨县实行乡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村民层层签订天然水域禁捕工作责任书,对县域内9个长江流域重点区域运用视频监控、江面巡查、河岸巡逻等方式,实行不定期巡查值守。农家乐、餐饮店、渔具店是禁渔执法的重要一环,执法人员实地察看活鱼箱、了解生鲜进货渠道、查看进货发票等,严防各类餐馆利用“河鲜”噱头获取非法利益。
“从执法部门上门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以来,我们家就不卖野生鱼了,现在我们卖的都是养殖鱼、稻花鱼。”农家乐老板陈志华说。
自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丹寨县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禁捕退捕各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广泛深入开展禁渔宣传,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2021年开始,我们对重要流域进行监控,随时观察河面情况,一旦发展违规捕捞情况,我们及时进行查处。同时,我们会不定期对水产品店、农家乐、餐饮店、渔具店进行检查,看他们有没有违规销售野生鱼和销售禁用渔具。通过不断检查和打击,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潘世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