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近年来,丹寨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非遗保护联络站+普法活动进非遗+非遗保护‘两长行’”模式,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产业经营等重点,为非遗保护提供服务保障,以“检察力量”助力新业态下非遗文化的创新发展。
图为近日,在龙泉镇卡拉村非遗文创基地,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苗族蜡染非遗手工艺人宣传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通讯员 杨武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