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5月28日

雷山县委巡察办:

发出政治责任提醒函 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

本报讯 (通讯员 余艳 李秀杰) “作为新任党组书记,既要‘接位’更要‘接力’,希望你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组织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近日,雷山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期内党组书记调整的县供销社“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对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年初,雷山县委巡察办梳理盘点巡察整改情况时,发现一些部门“一把手”的调整往往是影响巡察整改进度及成效的原因之一。为此,该县委巡察办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变动情况进行梳理,对新上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督促其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这份提醒函来得太及时了,既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档’,也能帮助我更好地熟悉新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我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该县供销社党组主要负责人说。

据悉,除发出提醒函外,该县还紧紧扭住整改主体责任“牛鼻子”,多措并举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反馈会议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当面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交办问题清单,压紧压实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主体责任;在常态化督促整改上,建立联审联督联评“三联”工作机制,通过审核巡察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适时听取阶段性监督整改情况汇报、开展整改成效评估等形式,抓严整改前、中、后各环节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偏,形成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闭环;在制度建设上,先后出台《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流程》《巡后“两评估”工作制度》等,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保障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截至目前,十四届雷山县委已完成五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188个,在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1076个,整改率为90.57%,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49项,挽回损失经济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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