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5月30日

我州“三步调”解决劳动争议“不跑腿”

本报讯 (通讯员 龙静 赵艳萍) 近年来,我州畅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维权通道,通过就地调解、上门调裁、云上调处等措施,积极推动劳动争议调裁服务下沉基层,切实让劳动者解决争议、维护权益“少跑腿”“零跑腿”。

多方联动“就地调解”。劳动者陈某在工作期间受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迟迟未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于是,陈某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调解平台申请调解。

经人民法院委派,剑河县革东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陈某的调解申请,第一时间联系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释法析理、分析利弊,疏通堵塞点、找准平衡点,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调解当天向陈某支付工伤赔偿款8.5万元。

近年来,我州依托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向基层延伸。建立专(兼)职仲裁员分片联系基层调解组织机制,明确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仲裁员联系2-5个乡(镇)、街道,负责专业指导协调,就地高效调解争议。

流动专庭“上门调裁”。4月1日,凯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在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庭,对46名劳动者与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现场庭审。

庭审现场,仲裁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最终以调解结案,涉及金额87.29万元。

近年来,我州探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针对仲裁办案周期相对较长、群众往返奔波次数多、维权成本高情况,推行“流动仲裁庭”上门庭审,变“坐等办案”为“上门办案”,将调解裁决触角延伸服务至矛盾发生的第一线,推动维权服务“零距离”。

借智平台“云上调处”。劳动者谭某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4万多元,于是向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经电话联系,仲裁员得知申请人当时已到外地务工,无法来到现场“面对面”调解。为减少诉累,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展线上调解,经耐心深入释法说理,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分期的方式支付拖欠工资。

我州各级仲裁机构推广运用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贵州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互联网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手段,打破劳动争议调裁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帮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同时,与法院、工会等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机制,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同意网络庭审的案件,及时使用“网络庭审管理功能”庭审,推动仲裁案件审理“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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