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项目有关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利用金银洞重晶石矿的8#地块范围内的采空区,采用经改性后的磷石膏作为回填材料开展生态修复,改善区域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建设单位:贵州省润地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祥波 18285247773
三、环评单位: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 骅 0851-85845227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表格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anuOP35lw2Ds83EN8uX5w
提取码:4zzi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及个人。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省润地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