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6月14日

“放心消费险”让消费者吃下定心丸

○ 李英锋

“有了3000万元的‘放心消费险’,以后去开封旅游消费就更放心了。”6月7日,获悉河南省开封市“放心消费险”落地的消息,郑州市消费者刘女士开心地说。6月6日,在开封市举行的“放心消费险”项目启动仪式上,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甲方)局长田风从中原农业保险河南分公司(乙方)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全国首张“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损失保险保险单”。(6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

“放心消费险”覆盖了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消费场景,这种全面覆盖、立体覆盖的保障模式,充分对接了消费者的多元消费需求。它是旅游消费者的福音,擦亮了地方的旅游品牌,给消费者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彰显了城市优化旅游环境的诚意。消费安心和消费信心是市场发展的最大动力。同时,“放心消费险”还有助于提升商家的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显然,这是一种多赢的格局。

“放心消费险”的保费由政府财政埋单,消费者不用花一分钱。在这种公益性保险模式中,政府成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终兜底者,消费者则成了只享受保障不付出成本的纯受益人。“放心消费险”为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提供了机制性补充,给消费者提供了权益保障的增项,织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之网。这一措施契合了消费者的维权期待,也符合提振内需、扩大消费的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当然,“放心消费险”属于事后维权措施,地方政府在推行“放心消费险”的过程中,还有必要加强对市场的事前、事中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掺杂使假、缺斤少两、不明码标价等违法侵权行为,高效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全力消除侵权隐患,化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营造公平、诚信、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这样,“放心消费险”与前端治理相辅相成,就能取得更好的消费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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