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米与张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张娟名下位于凯里市清平南路阳光大厦B幢11-12层41号【建筑面积:243.5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黔(2017)凯里市不动产权第0013468号】房屋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张娟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由贵州国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黔国房估字【2024】0080号涉执房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裁定书、网拍时间告知书,张娟名下位于凯里市清平南路阳光大厦B幢11-12层41号【建筑面积:243.5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黔(2017)凯里市不动产权第0013468号】房屋,总价为人民币:1342645元(含部分室内家具:3010元),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500元/m2。
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裁定书、网拍时间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