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康莉
千百年来,黔东南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苗族刺绣、侗族大歌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竞相绽放,成为历久弥新的文化印记,也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建立多重保护机制、多维传承机制、多招宣传机制、多元利用机制,积极探索非遗保护传承新路径,持续激发民族文化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我州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全州现有1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位居全国同级地市州之首;有21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居全省第一。
为了加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面总结非遗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我州通过落实制度保护,制定黔东南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保障制度。同时,实施整体保护,按照《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6-2030)》要求,围绕雷公山、月亮山、云台山和清水江、都柳江、氵舞 阳河“三山三江”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实施跨县域非遗项目整体性保护工程。通过在全省率先安装贵州省非遗数字化著录与存储应用系统,建立黔东南非遗数据库,启动国家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数字化记录和省级、州级濒危项目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建立濒危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名录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数字化抢救性记录工作,切实提高了非遗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完成苗族古歌、侗族大歌等33个项目、15位国家级传承人、37位省级州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记录成果图片2.3万张、视频1.1万条、音频500小时,累计超过10TB,为非遗项目研究宣传和传播利用留下了珍贵资料。
非遗传承离不开一代代传承人的坚持与付出,我州通过建强非遗传承基地,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培养了一批有能力、有兴趣、有专业素养的人参与项目的传承活动,为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全州申报认定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级2处、省级23处、州级26处;现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48人、省级170人、州级394人、县级40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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