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8月07日

我州积极开展 《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宣传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杨瑞 刘银)为做好《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近日,我州各县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对《条例》的关注度、知晓度。

岑巩县提前进行科学筹划与部署,明确了水务部门、供水企业、乡镇(街道)的职责与任务。率先让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好《条例》精神实质,并做好结对帮扶户的《条例》宣传工作。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好基层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将《条例》传递到大街小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丹寨县水务局、麻江县水务局召开会议学习《条例》,强化水务干部的普法能力。利用电子显示屏向广大群众滚动宣传《条例》,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黄平县水务局召开学习《条例》及贯彻落实会议,结合本单位和基层供水管理单位工作实际,对保障措施和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讲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供水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达学习《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榕江县水务局通过LED滚动宣传屏、县农饮微信联络群,对《条例》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同时,分别印制《条例》宣传手册(政企版)、《条例》宣传手册(用户版),分发给机关单位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让其在市集赶场、入户走访时,为群众讲解《条例》内容。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农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主体、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制度,以及在规范建设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检测、水费收缴等工作中,政府、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的权利和义务。

--> 2024-08-07 1 1 黔东南日报 c263389.html 1 我州积极开展 《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宣传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