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8月12日

榕江县“四举措”打造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本报讯 (通讯员 吴艳琼) 近年来,榕江县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探索创新“四举措”环境整治管理模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024年4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构建人居环境治理网格,实现全员参与。县级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中心,乡镇级组建综合执法中队,村级以“一中心一张网十户联”“寨管委”为抓手,以行政村为基础单元,成立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委员会,将驻村干部、村组干、村级后备力量以及公益性岗位纳入卫生清洁队伍管理,统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治理、协调服务等工作,构建形成“县、乡(部门)、村、户”统一协调、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四级治理网格体系,推动全员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目前,已选派704名指导员、718名包保员,开发845名农村公路养护员、947名管水员、780名护河员充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队伍建设,实现辖区覆盖率100%,群众参与度100%。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全域覆盖。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序推进”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农村厕改工作,利用中央和省级厕改补助资金实施示范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撬动村民自筹资金建设改造户用卫生厕所,2023年完成新增建设户用卫生厕所2974户,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厕改7.39万户,整改问题厕所893户、整村推进28个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67%。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模式,建成垃圾中转站20座,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6.76%。采取“能分散即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治理模式,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建成污水处理厂25座,建成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54个。

完善人居环境治理机制,实现常态推进。制定印发《榕江县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榕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坚持、十不准》《榕江县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十条原则》等系列文件,明晰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人居环境治理常态化、规范化。设立“每周人居环境整治日”制度,要求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榕易谈”“院坝协商”等民主协商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在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民建、民管、民享”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一周一清扫”活动170期,开展“三清一改”29043次、“五净四美”58565次、“村庄治乱”9368次;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榕易谈”950余场次。

打造人居环境治理样板,实现提质扩面。制定印发《榕江县2023年乡村振兴庭院经济(七小园)工作方案》,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农户利用自有院落等资源资产,建成小菜园、小果园、小药园等七小园3959个,打造忠诚镇乐乡村、崇义乡敦仁村、平永镇乔亥村、计划乡九秋村等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村寨典型样板,实现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庭院经济发展双赢目标。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评比,对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村集体、群众和乡村治理带头人进行表彰。2023年底,全县表扬和美乡村示范村35个、乡村振兴勤劳致富家庭576个、乡村振兴和美家庭502个、乡村治理带头人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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