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余天英
夏日,清水江畔清风徐来,江水碧秀。雷公山麓绿色转型,其势正雄。苗乡侗寨蓝天如海,白云如帆。
“黔东南生态环境真的好,每次到这里都神清气爽,连呼吸都是甜的……”
这不只是到黔东南旅行游客的感受,更是当地父老乡亲的共同心声。在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的背后,是全州上下真抓实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坚持与努力。
近年来,我州厚植生态优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步共赢,通过建机制、强治理、重发展、抓低碳、增福祉,上下联动聚合力,开展“护绿、扩绿、倡绿”三大行动,持续增绿添彩和依法护绿,“攒”下了喜人的“绿色家底”。
黔东南如何走出一条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一方面,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抢抓贵州省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利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另一方面,我州早在2014年提出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制定实施了《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规划2014-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黔东南州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办法》《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实施方案》《黔东南州“护绿、扩绿、倡绿”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出台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这些文件制度既是我州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全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规范和有力武器。
与此同时,我州通过深入开展“护绿、扩绿、倡绿”专项行动,使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取得积极成效,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在空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州建立了16县(市)空气质量应急管控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集中管控,加强重要时段污染管控。同时修订轻、中度空气质量管控方案,指导县(市)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扬尘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等实行绿色施工,深入推进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2024年以来,中心城市凯里市环境空气优良率99.6%,PM2.5浓度18.8微克/立方米;县城环境空气优良率平均值为99.6%,PM2.5浓度平均值19微克/立方米。
水污染防治同样成果斐然。全州各县(市)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定期和汛期巡查、监控力度,加大排查和整改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推动地表水质量稳中向好。“两江一河”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4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100%。3月25日,我州出台全国首个县域间“双向”补偿的横向生态补偿办法——《黔东南州沅江(清水江、氵舞 阳河)柳江(都柳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设置18个水质监测断面,实行“全覆盖、多方位、多元化”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6月份,黔东南州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品质状况稳居全省第一,排名全国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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