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08月19日

天柱县:

“小村规”绘出和美乡村新画卷

本报讯 (通讯员 杨鸿斌) 近年来,天柱县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将移风易俗、生态文明、环境整治等内容纳入《村规(居民)民约》,不断增强广大村民的自觉性和参与度,以“小村规”撬动乡村“大治理”,树立新时代文明乡风。

“小变化”获得群众“大认同”。该县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通过“入户征集+意见征集会+网络征集”等方式,聚焦群众关心的公共道德、公共环境卫生、移风易俗、家风家教等热点问题,把村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共同制定出“合身”的《村规(居民)民约》,全方位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让村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让《村规(居民)民约》真正“活”起来。今年以来,全县召开群众议事会议130余次,30余个村(社区)完成《村规(居民)民约》修订工作。

“小积分”带动群众“大参与”。该县积极推行“积分管理”机制,将“小村规”与积分内容相结合,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功能,配套使用“积分超市”、乡风“文明超市”等物品兑换阵地,围绕基层治理、庭院美化、文明倡导等方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积分以户为单位计算,采取“正向加分-反向扣分+奖励积分”的模式,通过“一日一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公示、一季一兑换”进行评定兑换物品,激发村民共同参与,推动乡风、家风、民风和乡村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全县带动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0余场次,群众参与“积分兑换”800余次。

“小示范”促显文明“大成效”。该县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将示范评比评选活动与《村规(居民)民约》深度融合,用活“小村规”内容,通过“美丽庭院示范户”“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劳动模范”等创建评选活动,提升群众参与村(社区)自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让群众从建设和美乡村的“观望者”转变为“志愿者”,积极主动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文明家园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全县评选“美丽庭院”示范户210户,“星级文明”示范户12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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