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黎纪萱) 近日,黎平县某单位干部张某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施行后黎平县纪委监委查办的一起典型案例,也是县纪委监委深学悟透《条例》在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重要职责使命,自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黎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在带头学习贯彻和监督推动执行《条例》上下功夫,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努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委机关学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警示教育、解读培训等4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带头学、领导班子领学促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学、专题培训辅导及党支部集中学等形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项逐条学《条例》,全面完整准确掌握党规党纪,将其刻印在心,时刻对标对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同时,县纪委监委拓展学习宣传渠道,“线上”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定期转发《条例》全文、视频图解、权威解读、评论文章、案例解说及《条例》电子书等相关内容,形成“指尖促学”的良好学习氛围。“线下”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等方式,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醒干部抓好个人自学,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
学好是基础,用好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情况列入日常监督任务清单,不定期对县直各部门学习成效进行监督,并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把学习《条例》与开展龙某某、罗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结合融合起来,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镜鉴,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党纪学习12次,覆盖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组织各部门(单位)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律教育187场次3856人次,督促开展“一案一整改”1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