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丽) “我们物业公司的经营用水被停了,与县水务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希望中心能帮帮我们。”近日,榕江县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到该县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寻求帮助,请求解决其与县水务公司的供水纠纷,以尽快恢复供水。
据了解,该县某小区的上一家物业公司在经营时,与县水务公司约定按年或季度结算水费,但在上一家物业公司退出经营时,既没有结清所欠水费,也没有通知县水务公司抄水表以确认用水量。该物业公司入驻后,县水务公司仍继续正常供水。几个月后,县水务公司上门收取水费,由于不能确定该物业公司的用水量,导致双方对水费金额产生分歧,经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协议。今年7月,县水务公司除保障该小区消防供水外,停止了该物业公司办公区和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供水,致使物业公司员工日常用水和小区卫生清洁成了大难题,该物业公司也因此遭受众多小区业主投诉。为此,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到该县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寻求帮助。因其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不在该中心受理范围,中心工作人员便按流程答复其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但考虑双方协商多次未果,向法院起诉也将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且该事项与小区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需尽快解决。为此,该中心工作人员通知两家企业负责人到中心开展协商,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按物业公司现在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双方均接受该意见,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随后该物业公司补缴了所欠水费。
“县水务公司已经恢复正常供水了,非常感谢中心的帮助,你们真的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该中心工作人员第二天开展电话回访时,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说。
“感谢中心帮我们找到了和解的路径,促成我们两家企业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今后,我们公司将完善内部管理,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县水务公司负责人在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时说。
据悉,该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企业投诉20余件,企业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工作中,该中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反映事项涉及民事纠纷的,积极引导企业协商解决,目前促使达成和解5件,有效避免企业诉累,保障企业有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