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传波) 自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黎平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部署安排,以整治涉林资金管理发放突出问题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造林保证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公益林补助资金、国储林倒卖、护林员管理、村级涉林乱收费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该县充分运用片区协作机制,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组建4个监督专班深入林业、财政及各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截至8月底,共深入乡镇(街道)、部门开展监督100余次,发现问题20个、问题线索14条。
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以狠抓案件查办为主抓手,对涉林问题线索实行即收即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机制,通过台账式管理,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及案件,由责任领导包案化解、强力攻坚,推动快办快结、形成震慑。截至8月底,共对涉林问题立案14件14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82.13万元,督促林业部门发放滞留公益林补助资金326万元,督促县财政局及时兑现涉林补助金317.96万元。
整治过程中,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针对监督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找准病灶、对症下药,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开展“一案一整改”等方式,督促乡镇(街道)、林业局、财政局等举一反三、深入自查整改,及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截至8月底,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工作提示4份、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