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卫芳
近日,笔者与几位同学一起去几个乡村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这几个村的环境卫生都干净整洁,不但村道都用水泥硬化,村道上几乎看不见任何的生活、生产、建筑等垃圾,而且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都种花种草种树,村里的小假山每隔一段路就建有一个,小凉亭也建有好几处,村里还有专门的卫生保洁员,负责卫生的清扫工作,真不愧享有“美丽乡村”的美称。可以说,如今走进各个乡村,确实能给人留下一种环境好、房子新的新农村感觉。
但笔者也发现,一些村竟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大肆破坏原先的生态美、自然美。有的把村里原先的一些高大的古树给砍了,统一改种一些名贵树种;有的成片开发原本就绿绿葱葱的小山坡,不是这里用挖土机挖掉一大片,就是那里建假山、修山路;有的把河道也重新清理了,这里摆几块大石头,那里圈几个小池塘,使原本的生态河道失去了“原汁原味”;更有甚者,有的禁止村民在田地里种稻子、种蔬菜等,竟然统一规划,不是种统一品种的花花草草,就是围田成塘,种莲花、种荷花。不但乡村里那种稻花飘香、稻谷金黄的美丽场景不见了,而且也严重破坏了村民的种养结构,影响村民的经济增收。不少村民说,美丽乡村建设确实使村庄变干净、变美丽了,但原先那种淳朴、原生态的“乡村味”却不见了。可见,“美丽乡村”建设切不可少了“乡村味道”,还需要做好“生态保护”。
因此,笔者以为,“美丽乡村”建设应注重保护乡村的“自然之美”和“生态之美”。各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之时,要尽量保护好乡村的“原生态”,要注重保护好名木古树,保护好河道,保护好村前村后的那一座座郁郁青山,在不破坏“原生态”的基础上,再进行适当的“画龙点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