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
恭喜阁下成为冠顺·山江华府业主,您所购买商品房现已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条件,现将有关交房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希望阁下认真阅读本通知并依照办理。
一、办理交接手续地点和联系方式:
交房地址: 冠顺·山江华府二组团36号楼一楼门厅
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195150670
二、交房时间:
三、交房流程:
请阁下持商品房交付通知函至商品房集中交付中心——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交房手续——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车位选取——检查及验收贵商品房——(财务区)签订相关协议——凭购房款所有的收款收据、银行或公积金放款凭据更换增值税发票。
备注:阁下您在办理交楼手续前,需提前结清未付清的款项,以免影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四、交房时业主所应携带的材料: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
2.车位协议(如有);
3.购房款收款收据、银行或公积金放款凭据;
4.业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份);
5.非本人办理的需携带公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商品房交付通知函》;
7.预缴物业管理费用;
8.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备注:① 收款收据金额+银行或公积金放款凭证金额=合同金额。
② 如有收款收据遗失情况,请提前在黔东南日报社挂失收款收据遗失登报,携带对应报纸替代收款收据使用。
五、温馨提示
阁下您在办理入户手续前,需结算未付清的款项,以免影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同时若因阁下的原因没有收到通知或未按规定日期前来收楼,从我公司在《黔东南日报》正式发布通知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之日起,视为房屋已经交付,此时间后将不会产生所谓的房屋延期交房违约金以及延期交房所承担的责任,且质量保修期限的起算时间也以该时间为准。
如您购房时有同时购买车位的,车位选取原则为以该楼栋通知的交楼时间之日起,先办理完交楼手续先选车位,请知悉。
如您没有时间前来办理交房手续,请出具公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转交委托人前来办理。
对交房手续及办理过程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咨询。谢谢合作!
贵州省冠顺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