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鸿斌) 近年来,天柱县打破省际界限,与湖南省会同县跨省建立湘黔朝阳联合党委,共同探索出“星级”评定工作模式,通过量化赋分、积分管理的方式,发挥星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乡风文明“1+1>2”倍增效益。
“星”要求,文明评选有力有序。根据各村级《村规民约》内容,参照《天柱县文明新风倡导行动“星级文明户”量化赋分清单(参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和村民集体意愿的《文明新风倡导行动“星级文明户”量化赋分清单》,作为家庭文明程度的评价依据。对照《文明新风倡导行动“星级文明户”量化赋分清单》,动态建立家庭文明加减分台账,每个季度对每户家庭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根据每户积分情况,每季度家庭积分排名靠前的纳入村级文明新风倡导行动进行管理。今年以来,湘黔朝阳联合党委已召开宣传星级评比相关政策院坝会20余次,覆盖群众800余人,流动宣传车宣传20余次。
“星”融合,文明创建同频同向。将“星级文明户”创建作为推动农村“治风”工作和农村环境整治的主要抓手,建立健全基层自治体系,以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实现“五清”“五美”为倡导文明新风的目标,将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封建迷信、不赡养老人等作为评星内容的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减轻人情消费负担,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秸秆乱烧等不文明现象。同时依托新时代志愿服务站(所)建立“湘黔联合志愿服务队”10支,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将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加分项。今年以来,湘黔朝阳联合党委已开展环境卫生整治60余次,清理乱堆乱放105处,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30余次,劝导滥办酒席20余起。
“星”形式,激励措施出新出彩。建立“星级文明户”激励机制,根据每季度积分排名情况,排名均在前10名的评为“五星级文明户”,排名11-20名的评为“四星级文明户”,排名21-30名的评为“三星级文明户”,由各村报联合党委审核后,由湘黔两地乡镇党委统一制作发放“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五星至三星”的文明户结合实际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评星较低的农户,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督促其进步“升星”。将“星级文明户”创评同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相结合,以双百评优的形式开展评选并按照标准给予奖励,通过评选奖励“星级积分”,可到“星级文明超市”兑换相应积分的商品,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星级文明户评选,掀起一股文明“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