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德军) 10月18日,笔者从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全县已及时、准确、足额为13125人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1—10月各类政策补助,资金共计784.9003万元。
目前,从江县共有1437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其中:参战退役414人、三属对象3人、在乡复员军人4人、伤残军人52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18人、伤残国家工作人员及伤残国家人民警察24人、一级伤残护理人员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922人。
该县长期将创建“双拥模范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把“服务好现役的,安置好退伍的”作为拥军优属工作重点,出台相关政策,优先保障抚恤优待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共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补助13125人次,发放资金784.9003万元。其中: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8456人次、254.0315万元;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4669人次、530.8688万元。
此外,该县还为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二次医疗报销687人次、金额11.352541万元;为其缴纳城乡合作医疗资金934人、金额29.69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9人次、116.12596万元;发放义务兵服役艰苦边远地区一次性补助金30人次、44.3736万元;发放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金73人次、4.9万元;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0人次、93.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