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10月31日

我州2个人、1集体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获全国表彰

本报讯 (记者 王道东) 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州2名人、1个集体获得表彰。

据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与认同感。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拼搏奉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通过层层推选、资格审核、综合评审,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发展中心负责人杨勇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贵州省施秉县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艺美术师龙禄颖被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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