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11月06日

榕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27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通讯员 杨莉娟) 10月31日,榕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1号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见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人大代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榕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贵州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县人民法院办理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调研报告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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