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熬夜赶作业皮肤起皮还长痘,赶紧用某某产品抢救一下。”“有朋友好奇我最近怎么变白了,其实是因为我用了某某产品。”在社交平台上,这类隐形广告可谓层出不穷——博主以分享日常生活的名义,向网友推荐产品,令人难以区分是真实体验还是广告。更有甚者,还会用夸张、博眼球的故事引发网友关注,给广告套上虚假外衣。(11月7日《经济日报》)
一些互联网广告成了隐形广告,比如不少博主探店视频,都是收了商家费用了的,却并不标明“广告”;不少自媒体人接广告,却将广告伪造成故事内容,吸引眼球,骗取流量……
互联网广告不标明“广告”,涉嫌违法,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相关权益。一些互联网广告成了“隐形刺客”,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互联网隐形广告现象,也暴露了当前互联网广告的治理困境。不仅是互联网隐形广告,比如弹窗广告就如同是线上“牛皮癣”,像一些涉黄的低俗广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的虚假违法广告,在网络上也较为常见。
互联网广告乱象不能成了顽瘴痼疾,要加大力度整顿互联网隐形广告等乱象。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要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要督促平台尽好管理责任,加强内容审核,提高技术手段识别隐形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乱象,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相关主播、商家要予以相应惩治,监管部门对于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也要能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互联网广告不能隐形,不能成了“隐形刺客”,互也不能处于“隐秘的角落”,处于监管盲区。要加强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的整治力度,不让互联网成了违法违规广告乱象的“重灾区”,这样有利于净化广告市场秩序,净化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信息消费环境,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