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郭松培 余艳) “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汲取了大量巡察业务知识,并通过巡察实践收获了许多感悟!”近日,在十四届雷山县委第七轮巡察总结会上,被抽调参加本轮巡察的小吴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雷山县不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紧扣“选、培、管”三个环节,着力提升巡察干部党性修养、规矩意识和履职能力,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巡察是政治巡察,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方方面面和各项政策法规,亟需专业人才充实到巡察队伍。”雷山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针对巡察力量不足、抽调干部难等问题,该县印发《关于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通过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动态管理等方式,从全县各单位遴选出119名熟悉党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入库,并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特点,从人才库中“点将式”选人,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为帮助抽调巡察干部快速融入角色、适应工作,巡察前,县委巡察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出巡察重点、要点以及注意事项,邀请上级巡察机构专家和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巡察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制化”训练,苦练个别谈话、信访受理、报告起草等基本功,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每轮巡察结束后,组织召开交流研讨会进行总结复盘,通过“一巡一交流”“一轮一总结”,促进巡察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自十四届雷山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7轮次,发现问题2095个,移送问题线索81件104人。
此外,该县以巡察工作“十不准”纪律规定为“标尺”严格要求巡察干部,组织签订“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保密承诺书”“零持有报告”,警醒巡察干部时时刻刻自觉扛起廉洁巡察的政治责任。同时,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由巡察组对抽调干部巡察期间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纪律作风等情况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组织部门和原单位,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