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思全 杨育森 实习生 李菊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日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印发通知,明确提出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本报邀请了州房屋交易和物业管理所有关负责同志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我州12条措施的制定,借鉴了近期省内外出台促进房地产发展的新举措,并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制定过程符合有关要求。州房屋交易和物业管理所所长刘丽娟说:“我州也进行了自己的创新,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细化存量用地盘活、分期办理报建手续、强化融资支持、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等政策措施,更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在12条措施中就有4条政策是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即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商品住房消费券补贴等。刘丽娟表示,我州在个人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上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首套和二套商贷利率政策下限,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延续执行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优化公积金使用范围和群体;在二手房“带押过户”中提供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在个人“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换房方面有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有相应消费券补贴,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近期我州房地产市场出现筑底企稳迹象,主要指标降幅不断收窄。据统计,1至10月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3.9%,降幅收窄 2.9个百分点;销售面积同比-6.1%,降幅收窄0.3个百分点。刘丽娟告诉记者,从11月份数据来看,降幅收窄程度已经逐步显现,全州16个县(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10个县(市)同比正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有8个县(市)同比正增长,其他降幅已在收窄,有望明年实现预期。
下一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效果,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