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12月10日

黔东南州公安机关:

矛盾纠纷无小事 用心化解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吴沼江) 今年以来,我州公安机关立足基础工作,突出源头防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提升全州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近日,天柱县竹林镇新寨村组织村民众筹修建篮球场,该项目由潘某承包负责修建。在此过程中,村民杜某怀疑修建球场的实际开销与众筹钱款账实不符,在村民微信群里愤怒辱骂潘某,并扬言要教训潘某。天柱县公安局竹林派出所民警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问题原委,并请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中,民警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双方争议所在,从法、理、情多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对账本明细一一进行核对,每一笔支出的账款都能对上,就此打消了杜某的疑虑。杜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既然问题已经弄清楚了,你们就握一下手,这个事情就翻篇了。”调解最后,民警暖心地说。

日前,麻江县公安局谷硐派出所接到谢某报警,称有人打架闹事,请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到场了解到,此次矛盾根源是刘某一直以质量问题为由,不愿结清谢某为其建房的工钱8000余元。不仅如此,刘某酒后更是扬言“一分都不会给”,彻底将矛盾激化。因当事人及家属情绪激动,为避免矛盾升级,民警将双方带到大坪村村委会稳定情绪,并在大坪村综治员的协助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刘某的房屋实地察看,并进行现场调解。“我肯定是要工钱啊,毕竟房子都给他们建好了!”谢某表示。“全额支付不可能,毕竟质量没达到我的要求。”刘某强硬地回复。摸清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民警给双方当事人普及法律,并苦口婆心地劝说双方各退一步,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商,刘某同意当场支付谢某5000余元工钱,双方就酒后的冲动行为互相道歉,并表示此事就此结束。至此,这场因建房引发的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喂,警察同志!我想将自家门口的过道填平抬高,现遭到他人故意阻拦和破坏……”前不久,一通电话打进了从江县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从江县西山镇居民石某某和赵某某两家互为邻居,因宅基地中间的土地归属问题产生纠纷。今年初,赵某某家因用水问题需要增设一条水管,打算将水泵箱放置在靠近石某某家的自家墙壁上,石某某在得知该情况后,以两楼间的50cm间隙是其已离世的丈夫张某所留,系自家的宅基地范围为由坚决反对,最终没有安装。直到11月21日,赵某某因自家房屋门口积水较多,购买水泥欲将自家门口过道抬高填平,石某某又说高度不能高于自家门口,赵某某心中的积怨一并迸发,与石某某爆发激烈争吵和冲突。民警立即联系西山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赶来现场,并对双方房屋重新丈量,结合双方各自持有的证据,合理划分出各自占有的宅基地面积,并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土地权属、证据证明、友邻关系等方面进行阐释、劝说,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工作人员划分的宅基地没有异议,一致认为较为合理,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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