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12月18日

警惕“先享后付”套路消费者

○ 杨玉龙

“先享后付”就是让消费者先享受,后付钱,通过一纸协议约定消费者像“办卡”一样在商家连续消费,但是“办卡”的费用不一次结清,而是后续分期结清。对消费者来说,“先享后付”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办卡”折扣的同时,还不用担心商家卷钱跑路。但是,一些消费者却在网络上吐槽,这种“先享后付”听着好听,实则套路满满。(12月16日央视财经)

“先享后付”特点:像预付式消费、像信用卡分期、像信用贷款,但性质又不完全一样。“三不像”乱象丛生,对此,监管不能失语。一方面,既要及时“立规”,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的范畴,适时跟进相应的监管服务措施;另一方面,对其中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更须加大依法惩治力度,以此规范市场行为。

支付平台监管责任不能缺位。法律专家也提醒支付平台应当主动承担监管、监督责任,金融监管部门也应当明确“先享后付”的行为规范,消费者在消费时也应量力而行。而从支付平台来讲,应该履行好自身的责任。例如,有的涉事公司不是支付平台代理商却能做该平台的“先享后付”业务。支付平台理当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

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不能缺失。据了解,不只是美容门店,健身、教培、养宠,都是“先享后付”主推的使用场景。有的公司规避法律风险的办法就是将授权支付平台信用体系和强制扣款的协议,用不起眼的小字标注在页面的下方。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多加注意和防范。因为,一旦稀里糊涂签约,“先享后付”公司规避了法律风险,消费者却很难维权。

总之,不能放任“先享后付”套路消费者。面对市场中出现的“先享后付”套路,监管亟待发力,而消费者更不能掉以轻心。诚如有的网友表示,企业别只顾着营销,忘了初心,得把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提上来,不然再华丽的模式也只是昙花一现。毕竟,任何一种消费模式突破法律边界、不顾消费者权益,终究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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