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4年12月24日

锦屏县文斗苗寨:

守住历史根脉 焕发时代新机

○ 通讯员 王芳焯

前朝上水,后靠高岗,木质吊脚楼错落有致,青石古道古韵悠长……古树、古碑、古屋、古寨门等古香古色的人文遗迹与自然景观俯仰即是。

步入锦屏县河口乡文斗苗寨,犹如走进一个深邃的历史现场,脚下与青石板街的每次踏响,仿佛都在诉说着村寨的久远过往。

文斗是一个苗、侗、汉杂居的传统村落,苗族占95%,位于锦屏县西部,距锦屏县城40公里,坐落在青山界山脉蜿蜒至清水江南岸的山梁上。原为文斗上寨、文斗下寨和文斗河边三个行政村的合称,现有320多户1500余人。

文斗现有林地面积8400多亩,森林覆盖率高达95%以上,是远近闻名的“锦屏文书之乡”,民间存藏的锦屏文书3万份左右,在其“诚信、和谐、生态、法治”精神内涵的滋养教化下,禁蓄出30多种700多株金丝楠木、红豆杉、榉木等古大珍稀树种郁郁葱葱地散落在凤尾坡上的九冲十一岭,600多年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朴素生态观在此不断延续,被专家学者誉为“百年环保第一村”。2009年以来,文斗苗寨先后入选“中国景观村落”“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等。

文斗,旧名“文堵”,苗语“冉都”,意为朝上水的山岭。《姜氏族谱·记》有载,上寨名“皆丢”,下寨名“皆冉南”,清顺治十一年(1654),姜春黎自铜鼓迁居文斗后,“大义率人,约众延师,劝人从学,求婚令请媒妁,迎亲令抬乘舆,丧令致哀,必设祭奠,葬须择地,不使抛悬,蒙天深庇,得人顺从”。后觉“文堵”称谓不雅,遂改为“文斗”,寓意文才泰斗,并沿用至今。

康熙三十二年(1693),姜凤台率众输粮入籍于黎平府龙里长官司,而下寨遂捐银赴镇远府天柱县投诚,所以“一寨率两属”。

据族史记载,文斗元代末即有人居住。明代正德年间,清水江边包括平鳌、文斗等地在内的优质杉木被选作“皇木”运往皇宫建造宫殿,至今文斗还存留“皇木坳”地名。继皇商之后,民商接踵而至,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地区木材贸易兴起,至明代万历年间,平鳌、文斗等林农已掌握“开坎砌田、挖山栽杉”的山田互补、林粮间作的混农林生产方式。到清代雍乾时期,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地区木材贸易兴起,而文斗已是空前繁荣,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山林权属买卖转让和佃山造林以及山林管理的契约文书(现称“锦屏文书”)。

锦屏文书的精神实质是“重生态、重法治,讲诚信、讲和谐”。其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以致文斗人才辈出的同时,世代恪守保护村落、守护生态的古训,滋养出“六禁碑”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的古规禁条、3万多份的“锦屏文书”、600多年的历史文化、700多株古大珍稀树种的“殷实家底”,处处彰显着文化功用的深远影响。

古碑是文斗苗寨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也是锦屏文书的重要表现载体之一。在文斗600多年的发展历史长河中,留下了30多块宝贵的古碑刻遗产,内容包括保护生态环境、革除婚姻陋习、倡导公益建设、规范村寨管理、抵御外敌入侵等等,诸碑条款约束村民的日常行为,或维护大众利益,或彰显主流价值取向,在社会治理及村寨管理中发挥着“民法”的作用。

“俱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乾隆三十八年(1773)刊立于文斗寨门的“六禁碑”不仅把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镌刻警示,更是把古训寨规烙印在子孙后代的心里。“六禁碑”旁,还有一通比它晚立十二年的环保古碑,碑文专门对文斗村寨附近的林木管理做了具体规定:“此本寨护寨木,蓄禁,不许后代砍伐,留以壮丽山川。”

在寨碑的约束和监督下,村寨保护意识已根植在文斗人的血脉深处,在林木保护方面尤为突出。

2000年,曾有客商出资100万元购买文斗20棵红豆杉,被果断拒绝;2001年,为保护红豆杉,文斗人修路宁愿弃直取弯;2008年特大雪凝灾害期间,文斗人用木棍敲冰除雪,用稻草裹树御寒;2015年,村民将生态保护、爱护环境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2022年文斗小学开展“1+1”保护古树名木志愿服务活动,让生态环保理念从小培养……

村落保护、环保理念及护绿举措的付诸实践,促成了文斗这个天然绿色宝库。

文斗寨内大多农户家中都还存藏着以清代林业契约文书为主要内容的锦屏文书,约3万份左右。

从文斗目前保留下来的契约文书来看,大致可分成山林土地买卖、佃山造林、拆分山林和家产、分配出卖山林银钱、山林管护、山林纠纷调解、乡规民约、讨借书据、山林登记簿等九类。正因这些契约文书的影响与教化,绿色发展观深入人心,文斗人在砍伐树木后要进行补植轮种,从而确保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保护了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环境。

文斗人长期从事的营林生产劳动,有效促进锦屏文书、民间习俗及生态文明理念的交融渗透,并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

据清乾隆年间文献记载,文斗当时就有“取一个媳妇修一段路,生一个孩子栽一棵树”的民间规定,至今还存留有栽“姑娘林”“伙伴树”“烧枝陪葬”“祭树”等传统习俗。

明清时期,文斗处于一个“契约型管理社会”,主要依靠契约文书、民间习惯法及宗族势力及公序良俗共同支撑的一个自治管理体系。近代以来,以古碑禁条、族规家训等为载体,通过每年举行“祭树节”“尝新节”“六月晒契”等群族活动,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营造诚信文明、邻里和睦、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守信履约、热心公益等社会公德得到有效规范与传承。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当下,文斗秉承天人合一、敬天惜物的朴素生态观,恪守寨规家训,在锦屏文书生态文化的长期浸润下,立足“一约四会一委”,走出一条集自治、德治与法治为一体的“共治、共享、共赢”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打造“文化兴、百姓富、生态美”和美乡村新样板。

此外,依托底蕴深厚的文化瑰宝和丰富多彩的自然珍宝,念好“山字经”,打好“生态牌”,唱好“民族歌”,传好“契约书”,强化“氢一代”1919民宿辐射效应的同时,创建“锦屏文书+”乡村旅游品牌,锦屏文书+民俗节庆、+寻古研学、+林下康养、+户外运动、+观光休闲等多元业态融合正发展迸发出无限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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