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道东) 12月24日,记者从剑河县获悉,该县持续抓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历史性机遇,狠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和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增强本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据悉,剑河县落实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精准资助5.18万名学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大中专学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发放雨露计划286人37.785万元,做到“应发尽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0017名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7000名“四类慢病”监管对象实现应签尽签;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根据“四定两加强”原则,4123名在管大病患者得到“应治尽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明确县级3家医院、乡镇12家医院为“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截至10月16日,15372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应享尽享”。
剑河县还落实参保优惠政策,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83076人,除3492人因职工医保、异地参保、参军等原因未在本县参保外,余下的79584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均已参加剑河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现动态全覆盖;落实“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5365人4171.70万元、大病保险931人449.12万元、医疗救助3328人419.41万元,实现应助尽助;落实医疗和农业部门政策衔接,对1008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群体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超过4000元及年度累计自付超过8000元、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年度累计自付超过14817元的人员进行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63户254人纳入监测帮扶,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
在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方面,剑河县围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建立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与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全年动态监管巡查农房3.3万余(户/次),完成25户农村危房改造。
为了确保饮水安全保障,剑河县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机制2个,落实“三级”定人包保515个供水设施,明确488名管水人员定期进行排查,处置问题6个,保障424个村寨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安全饮水有保障。对于符合民政兜底保障的,实行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3808户11983人纳入兜底保障。
为了增强农户的内增动力,剑河县实施产业帮扶及联农带农政策。依托山水和生态比较优势,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资金26101万元中安排16752.44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自2019年以来,全县投入财政衔接资金73547.91万元用于发展经营性产业项目410个,约定到期分红资金3490.23万元,兑现分红资金3219.34,占比92.23%。2024年发放贷款669户3087.40万元,贴息4277户66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