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伍丽)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天柱县供销合作社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天柱县供销社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大力传承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牢抓实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系统综合改革方面,天柱县供销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2021年成立了县供销集团公司,将6个社属企业纳入集团管理,完善治理体系,整合社属企业资源。同时采取“村社共建”模式,完成108个村级供销社建设,吸纳村委、村合作社的能人任村级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几年来,全县供销社系统完成销售总额10.21亿元,同比增长21.4%;利润总额1536.7万元,同比增长30.2%;资产总额2.32亿元,同比增长38.4%。所有社属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企业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在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方面,天柱县供销社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全县农资保供稳价,依托各级农资配送中心、农资自营店、庄稼医院等经营实体的农资服务体系,5年来化肥供应量累计超过4万吨,占全县需求量的70%以上,农药供应量400多吨,占全县市场份额的80%以上,开展送肥下乡5000余车次,帮助农户节约种植成本200多万元。同时,有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5年来完成配方施肥8万亩,统防统治20多万亩,农机作业4.8万亩。
在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天柱县供销社聚焦“黔货出山”。依托新建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打造县域“互联网+配送”体系,平台上架370余种产品供消费者采购,实现了“线上平台下单、线下站点配送”的销售模式,平均月实现农产品销售额400余万元。依托华侨城集团帮扶天柱县契机,加强与华侨城集团沟通联系,2024年华侨城集团通过消费帮扶共计采购天柱县农副产品额达600万元。同时,通过华侨城集团消费帮扶的渠道,扩大了天柱县农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影响力,目前已有12个省外企业、大型商超与天柱县供销集团签订了农产品产销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