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江县纪委监委消息:经从江县委批准,从江县纪委监委对从江县丙妹镇党委原书记赖怡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怡净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公私不分,肆意妄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项目推进、物资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赖怡净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从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从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赖怡净开除党籍处分;由从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