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5年03月25日

别让“禁烟令”沦为“一纸空令”

○ 廖卫芳

“不想闻烟味为什么要出来吃饭?”据大河报报道,近日,一女生爆料称,自己在杭州一家烧烤店用餐时有几名男顾客吸烟,并严重影响自己的用餐体验。女生向服务员反映无果后,自行上前劝阻。在女生就餐快要结束时,吸烟者再次点烟。该女生决定拍摄视频留证,遭抽烟男子指责侵犯隐私,并被多名吸烟男子质问。(3月24日《成都商报》)

其实,早在2011年,原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吸烟者无视“禁烟令”,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根源,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吸烟者甚至还不知道有这道“禁烟令”;二是执法力度还不够,即使发现有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执法部门也没有像查处酒驾、醉驾那样予以处罚。

笔者以为,防范“禁烟令”沦为“一纸空令”,还需多方发力,共同治理。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把监督和检查列入常态化管理之中。尤其是督促相关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以提醒和警示吸烟者。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拿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决心和态度,发现一个处罚一个,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吸烟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倒逼其自觉遵守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

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加大禁烟宣传力度,不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而告之”,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家喻户晓,让广大吸烟者知晓吸烟的危害性和禁烟规定的严肃性,从而自觉养成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习惯。

此外,还应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当中来,通过劝阻、监督、举报等方式,促使吸烟者自觉遵守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从而真正把“禁烟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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