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芳焯
文斗苗寨是“锦屏文书之乡”,民间存藏的锦屏文书3万份左右,在其“诚信、和谐、生态、法治”精神内涵的浸润下,全村保留有30多种700多株金丝楠木、红豆杉、榉木等古大珍稀树种散落在九冲十一岭,现有林地面积8400多亩,森林覆盖率高达95%以上。古树密林间,300多幢传统木质吊脚楼依山而建,鳞次栉比,600多年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朴素生态观在此不断延续,被专家学者誉为“百年环保第一村”。2009年以来,文斗苗寨先后入选“中国景观村落”“中国传统村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一、锦屏文书在文斗苗寨产生的背景
文斗苗寨位于锦屏县西部,坐落在清水江南岸,距县城水路35公里,原为文斗上寨、文斗下寨和文斗河边三个行政村的合称,共400多户2000余人,是一个苗、侗、汉杂居的村寨,苗族占95%。
据文斗《姜氏族谱》记载和民间传说考证,文斗于元代末年开始有人居住,明朝永乐初年(1403—1424),锦屏的优质杉木被选作“皇木”走出深山,文斗至今还存留“皇木坳”的地名。其后,大量木商陆续溯江而上,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地区木材贸易兴起,到明代万历年间,平鳌、文斗等林农已掌握“开坎砌田、挖山栽杉”山田互补、林粮间作的混农林生产方式。清代雍正、乾隆时期,文斗的林业已是空前繁荣,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林业生产关系,随之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山林权属买卖转让、佃山造林及山林管理的契约文书(现称作“锦屏文书”)。
锦屏文书的精神实质是“重生态、重法治,讲诚信、讲和谐”。其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以致文斗人世代恪守保护村落、守护生态的古训,滋养出“六禁碑”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的古规禁条、3万多份锦屏文书、600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700多株古大珍稀树种的“殷实家底”,处处彰显着文书教化的深远影响。
二、锦屏文书在文斗苗寨的传播与作用
1.文书约束推动森林保护
古碑是文斗苗寨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也是锦屏文书的重要表现载体之一。在文斗漫长的社会演进过程中,留下了数十块极有价值的古碑和数以万计的锦屏文书,涉及内容涵盖保护生态环境、革除婚姻陋习、倡导公益建设、规范村寨管理、抵御外敌入侵等方面,其中村规民约2块、婚俗改革碑2块、修路碑10块、修桥碑2块、修庙碑4块、建渡碑2块、“诰封”碑7块、“三营”阵亡名录碑1块、酹田碑1块。诸碑或约束村民的日常行为,或维护大众利益,或彰显主流价值取向,在社会治理及村寨管理中发挥着“民法”的作用。
“俱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乾隆三十八年(1773)刊立于文斗寨门的“六禁碑”不仅把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镌刻警示,更是把古训寨规烙印在子孙后代的心里。“六禁碑”旁,还有一通比它晚立十二年的环保古碑,碑文专门对文斗村寨附近的林木管理做了具体规定:“此本寨护寨木,蓄禁,不许后代砍伐,留以壮丽山川。”
在寨碑的约束和监督下,村寨保护意识已根植在文斗人的血脉深处,在环保方面尤为突出。
2000年,曾有客商出资100万元购买文斗20棵红豆杉,被文斗村民果断拒绝;2001年,为保护红豆杉,文斗人修路宁愿弃直取弯;2004年成立村级绿化基金,村民每植一棵银杏、红豆杉、香樟等珍稀树苗并成活,将获得20元到100元不等的奖励;2008年特大雪凝灾害期间,文斗人为保护树木,用木棍敲冰除雪,用稻草裹树御寒;2015年,村民将生态保护、爱护环境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2022年文斗小学开展“1+1”保护古树名木志愿服务活动,让生态环保理念从小培养……
村落保护、环保理念及护绿举措的付诸实践,促成文斗这个天然绿色宝库,被专家学者誉为“百年环保第一村”。
2.文书浸润助力生态建设
文斗寨内存藏约3万份的锦屏文书反映了以锦屏县为中心的清水江中下游地区苗、侗族人民长期从事混农林生产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生存、发展的社会关系历史面貌的原始记录,2010年2月,锦屏文书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从目前保留下来的契约文书来看,大致可分成九类:山林土地买卖、佃山造林、拆分山林和家产、分配出卖山林银钱、山林管护、山林纠纷调解、乡规民约、讨借字据、山林登记簿,许多契约文书规定以林养林、间伐轮种的权责义务。正因这些契约文书的影响与教化,绿色发展观深入人心,人们在砍伐树木后要进行补植轮种,从而确保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文斗人长期从事的营林生产劳动,有效促进锦屏文书、民间习俗及生态文明治理的交融渗透,并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据清乾隆年间文献记载,文斗当时就有“娶一个媳妇修一段路,生一个孩子栽一棵树”的民间规定,至今还存留有栽“姑娘林”“伙伴树”“祭树”等传统习俗。当时,一方面要植树造林生产木材,另一方面因山多田少、粮食不足而向山要粮,引发了林粮矛盾。因此,人们在新栽种的杉木林地里,利用幼林的空隙套种小米、玉米、豆类等旱粮作物,形成“林粮间作”的生产模式。这套模式吸引大量贫苦农民从事租佃山场、栽树种粮的农事活动,实现了“林茂粮丰”双赢。
粮食生产满足需求,青山得到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的早期形态也由此形成。
3.文书教化涵养文明新风
明清时期,文斗处于一个“契约型管理社会”,主要依靠契约文书、民间习惯法、宗族势力及公序良俗共同支撑的一个自治管理体系。近代以来,文斗以“重生态、重法治,讲诚信、讲和谐”的锦屏文书为依托,通过每年举行“祭树节”“尝新节”“六月晒契”等群族活动,大力宣传保护生态、团结友善的文明理念,倡导诚信和谐、天人合一的朴素思想,营造重教崇文、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守信履约、热心公益等社会公德也得到有效规范与传承。
同时,得益于契约文化的长期浸润与教化,文斗人处处提倡文明新风,以文化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辖区内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和谐相处,生活日新月异。2020年11月,文斗苗寨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三、文书教化的价值启示
1.认知契约文书价值
锦屏文书的价值意义在于彰显出诚信精神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永续利用的朴素生态观及绿色发展观所衍生出来的生态文化体系,涵盖法学、林学、生态学、经济学、人类学、历史学、档案学等诸多学科,是一个相对完好的锦屏文书学术研究“历史现场”,其学术研究价值意义重大。加大对文斗锦屏文书价值的挖掘、宣传及利用,让文书在体现出生态环保作用的同时,使学术研究价值转化为社会经济价值。
2.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一是加大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如文斗村的古碑刻、古建筑、古遗址、古契约等进行保护和修缮,保留其原真性和完整性。二是传承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放排、祭树、晒契、斗牛、刺绣、植树造林、河边腔苗歌等,通过建立传习所、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比赛活动等方式,大力培养项目传承人。三是加强对契约文化的研究和宣传,通过举办晒契、祭树等民俗活动,以及著作出版、法治宣讲、学术研究等形式,提高文斗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建立健全法治保障
一是结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把保护抢救锦屏文书写进《村规民约》加以规范,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利用好“一书一令”(《锦屏县人民法院锦屏文书保护倡议书》《锦屏县人民法院司法保护令》)法治宣传辐射作用,通过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共同守护好文斗的锦屏文书与自然生态。二是鼓励和号召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借助众筹资助、公益助力等,壮大社会资金投入。三是做好村寨发展规划。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历史文化价值、生态环境、居民习惯等因素,做到保护与发展相协调。
4.转化利用优势资源
一是依托锦屏文书、古碑群、文斗生态博物馆等木商文化资源,打造木商文化传习基地及锦屏文书研究田野工作坊,让游客及专家学者沉浸式体验其历史文化魅力。二是充分利用文斗的生态优势,以及三板溪湖水风光资源,开发以骑行、泛舟、生态康养为主的生态观光乡村游。三是在做好前两者的基础上,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要素,强化文斗“氢一代”1919康养民宿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当地村民吃上“旅游饭”,实现生态优势与经济优势“双向转化”。
(作者单位:锦屏县锦屏文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