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5年04月23日

将“沉睡”的生态赔偿金唤醒是双赢之举

○ 王军荣

4月21日,在第5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举行了“公益损害赔偿+普惠式兑付”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以15.152万元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金,分别与横街镇大雷村和龙观乡完成了竹林经营碳汇和山水田园提升两笔生态产品认购交易。需要指出的是,这也是宁波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司法、市场三方携手,让“沉睡”资金变绿色生产力的案例。(4月22日《宁波晚报》)

宁波将 “沉睡” 的生态赔偿金转化为绿色生产力,这一创新之举,开启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新大门。

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遵循 “谁损害、谁赔偿” 的原则。但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未能进行个案修复,造成部分案件中赔偿义务人缴纳的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金沉淀在账户里,无法实际用于生态环境修复,这是全国普遍性难题。此次海曙区的实践,可谓是对症下药:通过政府、司法、市场三方携手,将沉淀资金盘活,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流动 “绿色银行”。

从生态层面来看,无论是横街镇大雷村的竹林经营碳汇项目,还是龙观乡的山水田园提升项目,都直接作用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提升。资金再多,处于“沉睡”状态,也无益于转化为绿色生产力。将“沉睡”的生态赔偿金唤醒,不仅是对受损生态的一种弥补,更是对未来生态安全的长远投资。从经济角度而言,这一举措更是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按照大雷村9000多亩竹林来算,若全部交易将为村集体经济增收近30万元。这意味着绿水青山正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金山银山,拓宽了乡村的增收渠道,为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径,也为乡村共富注入了活水。农民有望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经济收益,从而激发他们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将“沉睡”的生态赔偿金唤醒是双赢之举,值得各地借鉴。期待更多“沉睡”的生态环境公益赔偿金被唤醒,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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