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龙湖敏)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对你单位巡察反馈超过1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橙色预警,请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近日,施秉县委巡察办向巡察反馈超过1年仍未完成整改的6家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做好问题整改。
为推动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施秉县结合前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践,创新“四色预警”工作机制,以时间为主线,对巡察整改实行全周期动态管理,确保一件不漏,全面整改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以来,共制发“四色预警”整改提示函20余份,推动完成问题整改245个,整改率达98.8%。
县委巡察办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具体工作中,以6个月集中整改期限为基点,建立巡察整改全周期动态管理台账,实行“绿、黄、橙、红”四色预警。对整改期限剩余1个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绿色预警;对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且整改率低于70%的,提出黄色预警;对巡察反馈超1年未全部完成整改,且整改率未达100%的,提出橙色预警;对巡察反馈超2年未全部完成整改,且整改率未达100%的,提出红色预警。
县委巡察办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制发巡察建议或工作提示函,并报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及县委组织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督促细化整改措施,抓实问题整改。同时,明确由联系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跟进监督、嵌入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约谈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县纪委监委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定期抽调干部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开展监督“回头看”,对已预警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以来,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