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占里乡约看侗寨乡村治理文化的演变
□ 杨平姣 李家禄
黔东南村寨珍藏了丰富的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被称为民族文化博物馆。“计划生育第一村”从江县占里村,将传统侗族“款约”与新时期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走出一条民族特色基层治理新路子,先后荣获“中国人口文化第一村”“中国传统村落”等称号,2018年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一个深山里的侗寨,成为中国基层治理典型范式,主要经验有几点:
一、以目标价值导向确立村寨规矩
占里自建寨始,确定了明确的价值目标,即建设和谐村寨。通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村寨长久续存和薪火相传。从历史资料观察,黔东南世居民族迁徙大致有几种原因:一是躲避战乱;二是原祖居地人口规模扩大,需开垦新的处女地;三是零星的迁徙,或受封建势力压迫,或朝廷发配迁徙边疆,或追求财富大冒险,到新世界开创新基业。第一代搬到占里的吴公等寨佬反思迁徙原因,率先提出控制人口、节制生育的主张。避免因粮食供给不出,出现饥荒、偷盗、抢劫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族群和谐和社会稳定。占里人生活愿景和目标追求,体现了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和文化价值理念。
二、以乡约制度为规范建立村寨和谐秩序
占里确定了让后世子孙永续生存发展的目标,必然要建立具有一定强制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即约定俗成的乡约制度。占里传统乡村治理文化演变可归结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歌谣和语言为基础内涵的自然治理阶段。语言反映思想,体现了人们的思想价值内涵与行为边界。没有文字的民族,以语言来表达思想交流感情,塑造对世界的愿景。最早的社会道德规范的建立,和社会治理措施的实施主要通过语言来完成。占里祖先立下寨规:一对夫妇如有50石稻田的可以养两个孩子,有30石稻田的只准养一个孩子。隆重的节日以侗族大歌为训,教导子孙:“崽多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一棵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这些朴素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规矩,催生了占里独特的“适度人口”理念,建立起人口控制的系统工程,一直沿袭至今。现在,占里人把老祖宗的规矩,刻成木匾悬挂于村头溪口的风雨桥长廊上,供人们随时阅读谨记;第二阶段,款约文字具象化,以汉文刻碑纪事宣教。以语言为载体的村寨族群规矩,核心价值得以确定,但又无时不处于演绎或更替变化中。以文字为载体的道德和乡约制度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自从侗家先进分子习得汉字后,用汉字记录侗寨历史、乡风民俗,以及侗族古歌、民间歌谣等民间文化,极具紧迫性。占里人将吴公等寨佬所立规矩,从侗语翻译为汉字,刻石碑立于村寨小广场上,成为占里侗寨最为庄严的乡约制度。内容简约精要,计六条:1.一对夫妻生育一对子女;2.严禁滥伐山林树木;3.严防山林寨火;4.严禁偷盗;5.严禁赌博吸毒;6.严禁行贿受贿,公正断事。对相应的内容,占里以歌谣的形式进行解读和告诫。占里侗寨的规矩,与相邻侗寨议定的款约,一脉相承,相互贯通,共同约束村民的行为,成为侗寨最重要的法定规矩和道德规范;第三阶段,乡约与法治相融合,建立新型村规民约治理形态。根据吕思勉《中国通史·刑法》篇中说:“法律的来源有二:一为社会的风俗,二为国家对人民的要求。”国家或王朝制定法律的目的,总是适应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乡约同样要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体现了村落文化的演变。站在少数民族的角度,以占里侗寨等观察侗族款约的演进,也能够了解乡约治理的演进规律。起初的道德要求出于生活的需要,训词非常简约。随着侗族社会演进,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侗族款约不断增多,并通过分类,遂成完整体系“侗族款约法”,是为侗族村寨治理的“基本大法”。对于重罪,一般会处以比较重的惩罚;对于罪行较轻的,一般处以罚款等,或令其敲锣喊寨,表示悔过。
影响占里侗寨社会治理形态的款约法,又是如何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呢?2015年9月,占里村以祖先订立的六条村规为基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结合占里村实际,在村规中加入了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相关内容,新制定的《村规民约》共计47条,主要是将过去对民间侗寨影响较大的处罚措施进行了分解细化,将违法犯罪的,处以“三个一百二”(120斤猪肉、120斤大米、120斤米酒),其他则进行了细分,视不同情况,分别处以“三个66”“三个33”“三个12”等。将古老的乡约制度与现代法治规范融合,实现了德治、法治和自治相融合的“三位一体”的乡村治理体系。体现了侗寨民间治理文化的开放性,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而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三、以传统民间宣教仪式确立法制威严
法律大多依靠一定强制约束力的处罚形式得以维持。对于自然侗寨而言,靠什么维持款约形式的社会治理呢?一是将款约制度上升为公众意志。由寨佬议定和确立的规矩,由个人意志演化或上升为族群或全体村民共同的意志。这是古代族群社会通用的方式。如侗寨萨玛节“祭萨”活动,歌师以演唱方式,把村寨规矩由萨玛说出,演变为全体村民的意志。在黔东南村寨治理中,无论侗族款约或苗族议榔,一旦族群大会确定下来,通过祭祀天地和祖宗,将族群意志转化为公共意志,强化其威严,达到维持社会秩序的效果;二是民间歌谣教育,让侗寨款约制度和古老规矩深入人心。侗族乐教文化在社会发展演化中,占据极端重要的位置。融入歌谣,通过歌师演唱,教化村民,或节日举行庆典,通过歌师或村民演唱款约辞条,达到普及道德法制的目的。锦屏瑶白每年六月六举行的歌会,形式极威严,包含了侗寨款约教育的内涵。占里所在的南侗地区,鼓楼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场所。侗寨还有鼓楼议事传统,相当于族群社会的民主制度。对违反款约的行为和人事,也会在鼓楼决议,并进行相应惩罚,增强了款约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形成独特的款约盟誓传统仪式。由于山川阻隔,独居一隅,占里款约治理形成了独有的文化形式:盟誓石——占里的镇寨之宝。每年农历二月初一和八月初一,都要举行盟誓仪式。在仪式上,青年男女念誓词,内容包括:计生、生态、安全、禁偷盗、禁赌毒、廉政等占里“六条款约”,是为占里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保障;四是严肃处理违款者,形成规范的惩戒教育制度。法制的形成和完善包括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法律条文的完备;一个是与之配套惩戒措施的完善。中国古代的法律非常讲究对违法者的处罚。鉴于苗侗等少数民族族群聚居地,由于社会发展演进比较缓慢,对违反款约和榔规的处罚,还保留着原始、古朴的风俗特征。维护传统侗寨安宁的古老款约制度,曾经包含非常严厉的古代法典内容,已经被现代法治文化所扬弃和取代。
占里在和谐村寨建设中,明确把以款约为基础的传统乡约制度摆在重要地位,并不断融合国家法制条款,形成新的治理体系和内容,转化为新的文化风俗,体现了占里侗寨治理文化的包容性,在乡村振兴中展现了独特范式,具有可以资鉴的意义和作用。
(杨平姣系中共从江县委党校讲师,李家禄系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教授)